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汕头市普法办公室《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单位教职工(不含外籍教职工和工人),通过登陆互联网 (http://xfks-study.gdsf.gov.cn) 或关注“广东普法”、“汕头普法”微信公众号进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考。自8月开始,注册学员在获得40学分基础上,于9月2日—10月25日期间组织完成相关年度学法考试工作(截止日期后系统自动关闭考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时间
学习时间:2024年8月—12月
考试时间:2024年9月2日—10月25日(不再安排补考)
二、学考组织
通过阅读学法考试系统中的课件或完成练习题(答题全部正确)获取学分,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完成个人年度学考。
(一)学习内容。以《广东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基础,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市级地方性法规】【部门行业】【新法速递】【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微视频】【练习题库】11个学习模块,学员可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学习。
(二)考试内容。考试总分为100分,共设40道考题,包括单项选择题20道(每道2分)、多项选择题10道(每道4分)、是非题10道(每道2分)。考题全部从【练习题库】“复习备考题库”中抽取。
(三)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含)为及格、 90分(含)为优秀。考试共设3个考场(3次考试机会),学员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场参加考试,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10月25日截止考试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考场,学员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2024年度学法考试,并将学考相关情况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o_xcb@stu.edu.cn),联系人:罗明华,电话:86502379。
各单位如有新入职或者退休离职的人员,请统一填写附件相应模板发送罗老师(mhluo@stu.edu.cn),以作后台处理。(填写注意事项:《学法考试人员导入模板》中的“用户名”填写姓名,“职务级别”、“政治面貌”点选下拉框选择,“人员类型”选择事业单位。)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