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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7〕2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在全校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以下简称“三型”党支部)创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我校基层党支部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夯实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二、参加对象
  全校各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1.学习是基础。支部党员要能够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载体,健全学习制度,使学习成为支部的鲜明特征,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要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能结合党的大政方针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突出学习主题、丰富学习载体、优化学习形式;要能够通过学习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成果,教工党支部在教学科研、学生党支部在专业学习方面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服务是核心。服务是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的核心,“三型”党支部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完善的服务功能,健全的服务机制。要有形式丰富的服务载体,能依托党团建设、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创新组织设置和服务形式,贴近群众生活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服务实践活动;要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包括关心、帮扶困难党员的党内激励关怀制度,联系群众服务工作机制等,把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有相对固定的服务活动场所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群众、服务社会方面成效显著并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性。
  3.创新是保障。党支部要立足增强党员师生的创新理念、创新思维、创新意识,明确工作目标,推进创新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明显提升。党支部要能积极创新基层组织生活方式,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要积极创新学习、服务形式和载体,保障“三型”党支部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要积极强化支部党员的创新思维,通过引导党员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有效提高党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创建评选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三型”党支部创建评选工作,把创建评选“三型”党支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原则上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荐)推荐1个党支部,推荐材料包含:
  (1)汕头大学“三型”党支部推荐表(见附件);
  (2)对照目标要求撰写的党支部整体情况工作业绩介绍(约1000字);
  (3)反映支部活动的照片3-5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M/张),并以关键词命名;  
  (4)其他材料,主要包括支部各类成果:研究成果、社会实践报告、校内外媒体报道等。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8日下午15: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组宣统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组宣统办公室邮箱:o_zzb@stu.edu.cn。邮件标题为“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三型党支部推荐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材料评审程序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各高校推荐情况命名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
  
                             

 

组宣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